海伦二轻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旭霞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83MADL9J449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雷炎大街路北西城路东恒盛风和日丽小区A栋地下一层至地上一层至四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医保执罚决字﹝2025﹞第027号
海伦二轻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总计97271.22元;2、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二倍罚款194542.44元;
194542.44元
海伦市医疗保障局
2025-12-30
2
海市监处罚〔2025〕221号
1.当事人于2017年7月27日从厦门市志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每台31067.96元购进一台“干扰电治疗仪”,以每台6796.12元购进一台“电脑中频治疗仪”,以每台13592.23元购进一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Ⅰ”,以每台8737.86元购进一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Ⅱ”。以上“案涉医疗器械”过期后至2025年5月10日期间,除“干扰电治疗仪”未使用外,其余三台均继续使用,共收取费用1965255元。
2.当事人在“案涉医疗器械”过期前、过期后分别对“案涉医疗器械”进行了校准,其中“干扰电治疗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超期未校准,“电脑中频治疗仪”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9月9日超期未校准,“神经肌肉电刺激仪Ⅰ”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超期未校准,“神经肌肉电刺激仪Ⅱ”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超期未校准。“案涉医疗器械”过期后未校准期间共收取费用154800元。
3.本案货值金额1200元。
1.没收“案涉医疗器械”过期后未检定期间违法所得154800元;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详见[2025]QXMS8号《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3、罚款1万元(参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量化表-5》)。
10000.00元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3
海市监处罚〔2025〕214号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1.没收“案涉医疗器械”过期后未检定期间违法所得154800元;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详见[2025]QXMS8号《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3、罚款1万元(参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量化表-5》)。
10000.00元
绥化市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4
(绥)医保罚字〔2025〕第023号
重复收费、串项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柒拾玖万伍仟壹佰零叁元玖角陆分(795103.96元)罚款。
795103.96元
绥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