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和平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000767734499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39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4
2024-10-07
(2023)甘0102民初1223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兰州市某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7760.93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27
2023-03-02
(2022)甘0102民初172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建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6-28
2019-05-21
(2019)甘0123民初13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正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794287.0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建消罚决字﹝2025﹞第15号
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它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建消罚决字〔2025〕第15号当事人: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法人:孙和平住址:兰州市城关区新纺融园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67734499D电话:18919829607你(单位)实施了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393号,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建设的新纺融园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立案调查。经查明:你单位甘肃省纺织科学研究院建设的新纺融园工程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2022年5月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79894㎡,期间未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它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甘肃省住建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4版)》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人民币十万元整(100000元)。2026年1月4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城建消罚先告字〔2025〕第15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甘肃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城关区人民政府或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9日
100000.00元
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