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洪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洪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BFMHM0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马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市监处罚﹝2024﹞406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6月23日从诸暨市天寿中药材有限公司购进1kg板蓝根(中药饮片),后又于2022年5月16日从诸暨市天寿中药材有限公司购进1kg天冬(中药饮片)。购进后存放在其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马村经营场所的药品阴凉柜中进行销售(天冬售价0.285元/g,板蓝根售价0.48元/g)。至2023年12月26日被本局现场查获时止,当事人库存剩余上述天冬365克,按售价计货值金额104.025元;库存剩余上述板蓝根376.2克,按售价计货值金额180.576元。合计货值金额284.601元。另查明:2024年1月16日,本局依法对上述天冬和板蓝根进行抽样并送绍兴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2024年1月23日,本局收到绍兴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YPZ202400011和YPZ202400012的检验报告。编号为YPZ202400011的检验报告显示:“检品板蓝根为大部分已虫蛀,可见大量蛀孔和少量结串及蛀粉。(不符合规定)”;编号为YPZ202400012的检验报告显示:“检品天冬为外表面黄棕色至棕褐色,大部分已虫蛀,可见大量蛀孔和少量蛀粉。(不符合规定)”。上述天冬和板蓝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应按劣药论处。2024年2月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两份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也未申请复检。<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销售虫蛀天冬和板蓝根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规定的销售劣药的行为,责令改正。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货值金额为284.601元(不足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365克天冬和376.2克板蓝根;2、罚款2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销售虫蛀天冬和板蓝根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规定的销售劣药的行为,责令改正。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货值金额为284.601元(不足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365克天冬和376.2克板蓝根;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