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晓兰 | 注册资本:50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562331549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9
(2022)鄂0103民初101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方万豪国际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8
(2022)鄂0103民初101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方万豪国际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20-11-18
(2020)鄂0103民初319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方万豪国际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4
2020-06-05
(2020)鄂0107民初691号
合同纠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何**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5
2020-06-0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方万豪国际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31
2019-08-09
(2019)鄂0103行初107号
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2026年1月2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随县厉山一桥东的随县碧桂园天悦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负责该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法定代表人:黎晓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62331549W]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2份),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随县碧桂园天悦城签订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金额为3156.06元整。该公司在对随县碧桂园天悦城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出具的2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涉案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下,故处罚阶次定为较轻阶次,即为20-40%,以上事实有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06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随县消技改字〔2026〕第0017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等证据证实。
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0.00元
随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26
2
梁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2025年7月16日,我大队监督员在位于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月山湖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附近的碧桂园·假日半岛小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对该小区进行维保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现场维保操作人员程新庭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该单位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10000.00元
鄂州市梁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07
3
鄂州临空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2025年5月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鄂城区吴楚大道与葛山大道交汇处的碧桂园黄金时代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法定代表人:黎晓兰)对碧桂园黄金时代小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维保记录)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26
4
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5号
2024年9月2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广水市南门车站旁的广水市社会福利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法定代表人:黎晓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6331549W]与广水市社会福利院签订的消防维保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该单位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单位与广水市社会福利院签订的维保合同金额为18000元,以上事实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176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广消技改字〔2024〕第0134号)、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及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广水市社会福利院签订的维保合同等证据证实。
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广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1-12
5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9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1200.00元
孝感市孝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06
6
鄂葛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5号
2024年5月21日,我大队监督员在对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发展大道1号的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并同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时,发现给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总金额为10万元(含税)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4100.00元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23
7
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9号
2023年11月3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桐柏大道特7号的湖北广彩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名称: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法定代表人:黎晓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62331549W]在对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未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该公司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1120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广消即字〔2023〕第0920号)、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北广彩印刷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作合同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0元
广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17
8
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2023年11月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大道17号的湖北云都酒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进化村1号(九运京汉名都B栋)8层,法定代表人:黎晓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62331549W]在对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未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公司与湖北云都酒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金额为13000元,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0864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广消即字〔2023〕第0764号)、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北云都酒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给予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600.00元
广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12
9
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3号
2023年7月7日,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富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的湖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在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