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宁县棠小美皮肤管理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雅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1030MADYPE5598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昕水镇万家乐二楼从北往南第一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宁市监处罚〔2025〕1号
2024年12月24日,山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收到张艳红的投诉举报,称其在抖音平台购买大宁县雅芳祛痘调肤珂清妍总店的深层清洁补水套餐,店铺宣传该商品适用所有肤质,却无过敏肌检验报告,存在误导敏感人群、虚假宣传的嫌疑。2025年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过敏肌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 2025年1月10日,经分管领导批准,我局对该化妆品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1月21日,大宁县雅芳祛痘调肤珂清妍总店的经营者张雅芳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接受了询问,当事人如实陈述了在抖音上发布宣传广告的事实,并说明本次宣传广告的内容是找别人制作的图文,共支付给其广告费用25元。当事人称其在做这个宣传的时候并不知道适用所有肤质人群还需要提供过敏肌检测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店进行调查核实时,才了解到。了解之后当事人便向供货商索要相关报告,供货商给其提供了Reorueych露蕾诗美肤修护面膜化妆品功效测评报告的功效项目为:化妆品-保湿-功效测试(报告编号:HBJC20231214599)、Reorueych露蕾诗美肤舒缓液化妆品功效测评报告的功效项目为: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报告编号:HBJC20231207537),并未提供以上产品的过敏肌检验检测报告。涉案产品Reorueych露蕾诗美肤修护面膜外包装盒上标注有“产品功效:轻盈质地,一片赋予肌肤保湿养分,锁住精华,舒润修护肌肤,肌肤水润细嫩。”Reorueych露蕾诗美肤舒缓液外包装盒上标注有“产品功效:品滢质地,赋予肌肤保湿养分,舒缓干燥肌肤,使肌肤清爽水润柔滑”,并可提供保湿舒缓功效测试报告,产品本身并未标注适用所有肤质。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才在广告宣传时使用了“所有肤质”的字样,当事人表示对于出现的问题,会认真面对,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并表示已将该广告宣传肤质内容进行修改,在今后的经营宣传活动中多多注意,认真审核把关,其没有主观恶意情节,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希望酌情处理。 2025年2月7日,案件调查终结。经核实,大宁县雅芳祛痘调肤珂清妍总店负责人因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存在虚假宣传化妆品的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情况。 2、《山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1份、《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虚假宣传化妆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虚假宣传化妆品的事实、原因和态度。 4、涉案化妆品购进台账复印件1份、涉案化妆品功效测评报告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 5、广告费收据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进行广告宣传所花费的广告费用。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虚假宣传广告; 2.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