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五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27922859637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开发区山东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心悦龙庭A号、1号综合楼一至三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明,2025年7月,当事人与桐城市永恒包装塑料有限公司达成意向合作,以价格0.16元/个购进塑料购物袋400个样品,并以0.3元/个价格销售,于2025年7月11日,全部销售完毕。共计货值金额120元(400个×0.3元/个),违法所得为56元〔(0.3-0.16)×400个〕。2025年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12月13日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NO:2025X-J-QG02783:“经抽样检验,环保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标准,依据《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期间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未提出异议。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如实提供了该批次塑料购物袋的进货凭证、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商印刷经营许可证,供货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塑料购物袋的检验报告。当事人接到塑料购物袋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已与供货商厂家解除意向合作。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从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56元。 二、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罚款120元。 以上罚没合计176元(壹佰柒拾陆元整)。
120.00元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