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拉特前旗李飞副食调料水产(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飞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3MA0NGFA93Y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嘉业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5〕128号
当事人于2025年1月15日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海泰副食商行购进苍味源鸭血2件(40盒/净含量300克/盒),供货商赠送4盒,生产厂家潍坊旭泽食品有限公司(代码Z),生产日期2024/08/04/Z85,保质期9个月,每盒进价1.4元,零售价每盒3元,至查获日,已销售24盒,经营场所货柜架上发现的20盒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提供有进货清单、零售商品明细账本。超保质期后尚未销售,货值金额60元,无违法所得。 2025年6月12日专项检查组要求其立即改正项当事人已逐项改正:1.冷冻柜内18种冷冻散装食品已在相应位置粘贴散装食品标签,并规定散装食品未售完必须保留原包装;3.冷柜内冷冻鸡大腿、鸡胸肉、鸡翅等6种冷冻食品已在相应位置粘贴散装食品标签,并规定散装食品未售完必须保留原包装;4.经营场所冷柜内进口冷冻生南美白虾(带头带壳)已用玻璃板分离,与其他食品进行分区销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予以处罚
5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1
2
乌前市监处罚〔2024〕食园20号
当事人多种预包装食品,部分预包装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无进货销货记录。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日检查发现后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期满后当事人仍未改正。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之规定,构成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之规定予以处罚。
5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0
3
乌前食园市监处罚〔2024〕20号
当事人经营预包装食品,不能提供部分预包装食品的供货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也未记录预包装食品的进销货台账,经执法人员给予了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仍未改正。
1.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4
乌前食园市监处罚〔2023〕38号
执法人员至当事人副食调料水产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贡菜”、“魔芋素毛肚”两种预包装食品均超过保质期限,“贡菜”生产日期:2023.2.22,保质其:8个月;“魔芋素毛肚”生产日期:2022.10.12,保质期12个月,以上两种过期预包装食品每种各3袋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以上过期食品。以上两种预包装食品,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称这两种食品人们不咋买,总共每种进了各5袋,保质期内卖了各2袋,每袋进货价4元,销售价5元,超保质期后尚未销售,认定货值金额50元,无违法所得。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当事人经营的过期食品“贡菜”3袋、“魔芋素毛肚”3袋。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食品“贡菜”3袋、“魔芋素毛肚”3袋;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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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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