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鑫钰汇百货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雅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8MA5L84J19C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景华路6-3号天筑米兰2号楼2-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良市监处罚〔2023〕27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13日以10元/瓶的价格从南宁市桂加川食品有限公司购进5瓶“香辣红油”,于2023年4月13日以13元/瓶的价格将1瓶涉案食品“香辣红油”销售给投诉举报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香辣红油”货值金额为13元,共获利3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及主体经营资格。 2.询问笔录、投诉举报材料、购物过程视频、现场笔录,证明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及其经营情况。 3.现场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证明案发的现场情况。 4.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等材料,证明当事人具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03元。
10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