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大鹏优选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82A0GMX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州河湾广场B区F1-05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州市监处罚〔2026〕106号
现查明,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合法资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当事人于2025年9月10日从天津市蓟县官庄镇莲花村的蓟县雷华商店以2.9元/瓶的价格购进“崂山啤酒精品”3件,每件12瓶,销售价格为3.2元/瓶,生产日期:2025年5月19日,保质期:180天。经查店内进货和销售记录,“崂山啤酒精品”有14瓶在保质期内销售,有11瓶超出保质期后销售。2025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到达店内检查时还有11瓶未销售,对上述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货值金额70.4元,违法所得35.2元。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5月13日从五常市高老庄米业有限公司以58元/袋购进“五常大米原粮稻花香二号(非真空)”10袋,销售价格为78元/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10日,保质期:20℃以下保质6个月。经查店内进货和销售记录,“五常大米原粮稻花香二号(非真空)”有5袋在保质期内销售,有2袋超出保质期后销售,有3袋自用。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到达店内检查时已销售完毕,超出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156元,违法所得156元。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5月13日从五常市高老庄米业有限公司以65元/袋购进“五常大米原粮稻花香二号(真空)”10袋,销售价格为88元/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12日,保质期:20℃以下保质6个月。经查店内进货和销售记录,“五常大米原粮稻花香二号(真空)”有4袋在保质期内销售,有2袋超出保质期后销售。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到达店内检查时还有4袋未销售,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超出保质货值金额528元,违法所得176元。
当事人称于10月底将上述两款临期大米下架。12月10日工作人员误将大米上架并进行了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367.2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崂山啤酒精品”11瓶,没收“五常大米原粮稻花香二号(真空)”4袋;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