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喜苹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喜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01MA7LRMPQ85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盐桥南路15-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格市监罚﹝2023﹞88号
经查:2023年7月21日,当事人格尔木喜苹综合超市经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经营活动。2023年11月2日,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郭月林通过微信方式从四川省一供货商处(微信备注:朱伟,微信号:Z19795398,其余信息不详)以50元/箱的价格(不含运费,运费5元/箱)购进箱体外包装标签信息编码有刮擦,箱内罐装啤酒底部标签信息有擦拭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共119箱(2856罐),货值金额共计8330元。当事人将购进的上述啤酒以70元/箱的价格销售了102箱(2448罐),剩余17箱(408罐)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违法所得共计2040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及进货票据,仅能提供物流货运单与微信聊天记录截图。2024年1月2日我局收到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产品溯源编码标准告知函》,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雪花牌”啤酒包装箱上和罐体底部人为刮擦的产品标签信息为“溯源编码信息”。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人为破坏“溯源编码信息”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包装标签标注由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四川省内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安分公司三家公司生产出品,而三家被授权的公司生产出品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主要依据“溯源编码信息”区分具体生产厂家,一旦“溯源编码信息”被破坏,导致无法精准溯源追溯到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无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溯源。食品标签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啤酒包装标签信息被人为破坏,剥夺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具体生产厂家和产地的知情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市监稽复函〔2023〕892号),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导致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认和识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对当事人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17箱(408罐),依法予以没收;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人民币;三、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获取违法所得2040元,依法予以没收。
5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2
西格尔木市监案字〔2023〕88号
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一、对当事人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17箱(408罐),依法予以没收; 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人民币;
三、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雪花”牌勇闯天涯啤酒获取违法所得2040元,依法予以没收。
5000.00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