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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勐阿何医生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凤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822MA6M0UUE55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阿镇勐阿生产队二居民小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203号
当事人经营的云南白药膏,查获数量2盒,生产企业: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015,规格:12片装。进货价格40元/盒,销售价格50元/盒。因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做销售记录,无法判断实际的进货数量及是否有售出,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货值金额按查获数量计算,即货值金额100元。 当事人经营的云南白药膏(打孔透气型),查获数量1盒,生产企业: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015,进货价格20元/盒,销售价格25元/盒。因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做销售记录,无法判断实际的进货数量及是否有售出,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货值金额按查获数量计算,即货值金额25元。 当事人经营的肺力咳合剂,查获数量4盒,生产企业: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36。进货价格是28元/盒,销售价格30元/盒。因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做销售记录,无法判断实际的进货数量及是否有售出,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货值金额按查获数量计算,即货值金额120元。 综上,因当事人未登记完整药品购销记录,执法人员无法查证当事人药品进货的数量和销售数量,无法计算完整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只能依据当场查获的药品数量、当事人口述计算药品的货值金额,即24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及第十一条第(二)项等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做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3款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详见海市监物〔2025〕203号); 2.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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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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