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丽君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JYAQKX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路26-6号1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2025)浙0782民初229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甘**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9
(2025)浙07民特189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2-22
(2025)浙0782民初229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甘**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5-08-05
(2025)浙0782民初229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甘**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4-12-03
劳务合同纠纷
黄**,花**,万**,方**,朱**,花**,刘**,黄**,张*,唐**,周**
江西妙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24-09-20
(2024)浙0782民初13151号
劳务合同纠纷
花**,方**,唐**,周**,朱**,花**,刘**,黄**,万**,张*,黄**
徐**,江西妙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7
2024-09-02
(2024)浙07行终290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6-25
(2024)浙0782行初99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乌市人民法院
9
2024-04-24
(2024)浙1122民初9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夏**,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缙云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14
(2024)浙0782民初13151号
劳务合同纠纷
花新忠、周金根、万富旺、刘林财、唐厚来、方小辉、朱如华、黄千根、张华、黄芳兵、花有华
徐**,江西妙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4-12-24
(2024)浙0782民初13151号
劳务合同纠纷
花新忠、周金根、万富旺、刘林财、唐厚来、方小辉、朱如华、黄千根、张华、黄芳兵、花有华
徐**,江西妙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4-10-10
劳务合同纠纷
花新忠、周金根、万富旺、刘林财、唐厚来、方小辉、朱如华、黄千根、张华、黄芳兵、花有华
徐**,江西妙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39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号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2026-01-03
2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711-2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晨二路12号义乌市双联针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房一工程(一期区)工程实施了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巡视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12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31
3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835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三期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三工程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4
4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42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义乌市汉绅袜业有限公司厂房一、宿舍楼、门卫新建项目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第二十五条“一档”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23
5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51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义乌宏晖纺织有限公司车间五及门卫二工程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29
6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88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永顺路15号实施了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11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17
7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28号
2024年9月18日,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羽特服饰有限公司厂房一、宿舍楼工程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对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9
8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29-1号
2025年3月5日,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羽特服饰有限公司厂房一、宿舍楼工程实施了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12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9
9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11号
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青口红星铅笔厂厂房三、门卫工程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11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09
10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90号
当事人浙江睿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景三路31号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21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