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春市上甘岭区松利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嵇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16MA1B8G874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临清小区25号楼7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10084号
2024年10月27日,本局在对举报线索核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9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5号3粒装),2粒南孚聚能环3代碱性电池(5号2粒装),2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7号2粒装),该电池和包装上印有“南孚”“聚能环 ”商标,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电池商标授权相关材料,且购进票据、供货者主体资质均已丢失,未建立销售台账。根据当事人陈述,上述电池是2024年9月从上门推销人员处采购,购进价格均为1.7元每粒,购进了9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5号3粒装),2粒南孚聚能环3代碱性电池(5号2粒装),2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7号2粒装),这些电池均未销售。“南孚”“聚能环”商标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40077373号”“第19482042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九类(含电池项目),有效期分别为“2030年7月13日”“2027年5月13日”,上述电池经商标权利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辨认鉴别,电池体上生产日期数字与正品电池存在差异,电池上的字体、清晰度与正品存在差异、电池底部聚能环红圈与正品存在差异,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涉案电池售价2.5元每粒,本案货值金额32.5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已扣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九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5号3粒装)、二粒南孚聚能环3代碱性电池(5号2粒装)、二粒南孚聚能环4碱性电池(7号2粒装)的行政处罚。
0.00元
-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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