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服务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甘海云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3198381215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长岗路六里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青市监处罚〔2023〕258号
警苑超市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7号广西警察学院(五合校区)培训楼一楼,占地面积大约90多平方米,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果、日用百货等。于2023年2月9日被警察学院收回并由学校经营,由广西警察学院服务中心负责管理,2023年 2月17日开业并开展经营活动,并于2023年2月18日开始经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散装熟食、散装酸野、鲜切水果)。该店从营业至2023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取得有效证照,而一直处在营业状态。
因当事人拒绝提供警苑超市的产权证明、进货记录、营业收支台账及涉案散装食品供应商资质、进货凭证及销售记录等材料,故无法核实当事人在该店无证无照经营期间的经营额及违法所得。
警苑超市已于2023年4月2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过期“纯悦果水”(柠檬味饮品)是2023年2月15日由广西云佰商贸有限公司供货的,供货数量为1箱,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共15瓶,进货价为32元/件,参考进价是2.13元/瓶。上述涉案产品采购时已超过保质期,因该店工作人员疏忽未认真核对,导致过期产品上架销售。涉案过期产品上架后已售5瓶,销售价格为3元/瓶。剩余10瓶已被我局扣押,现场已无库存。故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2元,违法所得为5瓶×3元=15元。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供了上述涉案产品的厂家及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及采购单据。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未经依法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过期食品10瓶“纯悦果水”(柠檬味饮品);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拾伍元);3.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15元(贰仟零壹拾伍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