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笔架建设路以纯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欠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4ERR876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建设路4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5〕268号
经调查核实,石首市笔架建设路以纯专卖店的相关情况如下:2025年10月28日,为提前迎接双11,该店在网上订制了内容为“双11提前购 低至29元 全年最低。史无前例”等字样横幅及“2折x全场”“以纯 满688抽奖 一等奖 旅行箱 二等奖 洗衣液 三等奖 水杯 四等奖 以纯袜子 2折X全场”“双11提前购 2折x全场” 宣传海报,于11月1日张贴于该店门头及店内,活动于11月1日正式开始。
该店大部分商品均以吊牌价2折实际售卖,其中2025年10月由公司统一配送的最新三款羽绒服,当事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其吊牌的原价格上另外打印了将原价格提高后的价签张贴覆盖,实际按原价近似5折售卖。①款号为“R154215083”浅粉绿女装梭织羽绒服,吊牌原标示价格为669元,活动前按近似5折335元/件售出,活动期间吊牌上覆盖张贴的打印价签为1675元,2折后售价仍为335元/件,共售出11件,销售金额3685元,按全场2折实际售价应为133.8元/件,销售金额应为1471.8元,违法所得2213.2元;②款号为“R254215039”黑色女装梭织羽绒服,吊牌原标示价格为569元,活动前按近似5折285元/件售出,活动期间吊牌上覆盖张贴的打印价签为1425元,2折后售价仍为285元/件,共售出12件,销售金额3420元,按全场2折实际售价应为113.8元/件,销售金额应为1365.6元,退还给谢友珍多收价款171.2元,违法所得1883.2元;③款号为“RM54115026”黑色男装梭织羽绒服,吊牌原标示价格为599元,活动前按近似5折300元/件售出,活动期间吊牌上覆盖张贴的打印价签为1500元,2折后售价仍为300元/件,共售出18件,销售金额5400元,按全场2折实际售价应为119.8元/件,销售金额应为2156.4元,退还给谢友珍多收价款180.2元,违法所得3063.4元。以上总计违法所得7159.8元。
当事人对活动期间采取虚标价签的方式,导致宣传内容与实际售价不一致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的事实予以认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已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限期退还多收价款。当事人已经在其店面张贴公告以查找多付款的消费者,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前来办理退款。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159.8元;
2、处没收违法所得1.4倍的罚款10023.72元。
合计罚没款:17183.52元。
10023.72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