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NPTKY8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35号宝能五象湖1号9栋1单元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7
(2023)桂0108民初83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深圳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2-04-08
(2022)桂0108民初14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深圳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广西金岛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良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复核时,发现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T1栋第21层西面电梯前室显示盘故障;T1栋第9层回路线路故障。2.T3栋第17、34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无水;T1栋大堂水炮末端试水装置无水。3.T1栋第20、33层室内消火栓无水。4.联动测试时,T1栋第6层排烟防火阀模块未启动,风阀未打开;T1栋第16层西面货梯前室送风阀模块未动作。5.联动测试时,T1栋第16层消防应急广播未能正常发声。6.联动测试时,T1栋第29层东面防火卷帘门未下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第二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第(4)条,属于较重情节之规定,现决定深圳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消防救援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