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扶风县段家镇农技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小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4MA6XKGCT4A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段家街道十字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风市监处罚〔2024〕27号
经调查:2023年12月29日,扶风县段家镇农技部,经营者赵小妹从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处购进了规格为25㎏每袋、数量为5吨(200袋)的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料,当事人出具的合同编号为:202312299108的《商品销售合同》显示:该批肥料共进购5吨(200袋),价格为每吨2000元,总金额10000元。2024年4月18日,我局对当事人在售的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为200袋,每袋25kg。2024年5月8日,我局收到由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的编号为:24-04-J0126的《检验报告》,内容为:“检验项目:总养分(N+P2O5+K2O),标准要求≥54.0%,实测结果:52.2%,单项结论:不符合”。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总养分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5月9日,我局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现场对剩余的15袋肥料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5月11日当事人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提交《异议申请复检书》,2024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产品质量抽检复检(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及《检验期间告知书》。2024年6月6日,我局收到复检单位:河南奇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F2024(委)05007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验项目中总养分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及标明值要求。”。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以及编号为扶市监检鉴结〔2024〕7号的《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共进购该肥料5吨(200袋),至2024年5月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共销售了185袋,每袋75元,共获利4625元,货值总额15000元。
1.没收不合格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料15袋; 2.罚款1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4625元。 上述行政处罚,共计19625元。
15000.00元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2
扶市监处罚〔2024〕37号
销售不合格肥料
1.没收不合格红牛KALI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料15袋; 2.罚款1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4625元。
15000.00元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