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彭安斌农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安斌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5MA5KW5459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兴安县湘漓镇力头村委力头圩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农﹝农药﹞罚﹝2024﹞12号
2024年6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农资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柜台上摆放有:“1.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剑玺”多菌灵农药产品,其生产日期2022年5月6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333,净含量:500克/瓶;2.南通江山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敌敌畏农药产品,其生产日期2022年5月5日,质量保证期:2年,登记证号:PD20211724,净含量:200毫升/瓶。”根据上述农药产品标签上的标注发现上述农药产品都已经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该农药产品应当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当事人涉嫌经营劣质农药,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柜台上摆放有上述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剑玺”多菌灵农药产品11瓶,每瓶净含量500克,每瓶价格25元;摆放有上述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的敌敌畏农药产品12瓶,每瓶价格13元,以上两种劣质农药都还未销售。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送达回证、身份证照片打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照片打印件、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现场农药产品拍照照片打印件等证据证实当事人有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行为。
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 2.没收违法经营的劣质农药23瓶;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06-26
2
兴农﹝农药﹞罚﹝2023﹞27号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