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1069739495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1幢7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2-27
2016-12-27
(2016)赣1102民初1478号
保险纠纷
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57.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12-27
2016-12-27
(2016)赣1102民初1478号
保险纠纷
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57.00元
民事案件
3
-
2016-12-27
(2016)赣1102民初1478号
保险纠纷
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5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302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3日11时25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常山方向检查时发现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487.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2
衢路政罚﹝2025﹞3020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17日13时08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常山方向检查时发现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20.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3
金路政罚﹝2023﹞401916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4日14时58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线K357+500m检查时发现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饶市巨中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叁拾元整。
883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