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延延商贸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萍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E3CTQK9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北站东路188号附3号重庆金沙天街B馆-1F-12、1F-13a、1F-13b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5〕79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8日成立,主要从事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当事人销售的线条小狗-梨子款公仔(商品名:线条小狗梨子款公仔;材质:100%聚酯纤维;经销商:厦门起重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销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制造商:东莞市茶山鸿源玩具加工店;制造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鹤湾二路26号201室),从厦门豆包狗动漫文化有限公司购进,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购进11个,2025年5月20日购进2个,购进单价均为35.55元。当时人未留存进货票据,留存有供货方《营业执照》,查验了产品合格证明。2025年7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线条小狗-梨子款公仔,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样基数4个,抽样数量3个,其中检样2个,备样1个,备样留存于受检单位,抽样付费金额158元(2*79=158)。2025年8月12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SC20103251082776SC1),检验结论:经检验,邻苯二甲酸酯增剂项目不符合GB6675.1-2014标准,依据《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另查明,抽样时基数为4个,其中3个用于抽样检验,剩余的1个已于2025年7月24日售出,销售单价79元/个。本案涉案货值金额共计316元(79*4=316),违法所得130.35元(3*79-3*35.55=130.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线条小狗梨子款公仔1个;2、没收违法所得130.35元;3、罚款:300元。
3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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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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