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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召官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7MA01UAHL98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物流基地5号-5361-20117(集群注册)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8
(2025)浙0302民初151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塘河泰易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程**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8
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塘河泰易酒店有限公司
程**,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9
劳务合同纠纷
陈**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4
2025-04-09
劳务合同纠纷
武**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5
2025-04-09
劳务合同纠纷
孔**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6
2025-04-01
劳务合同纠纷
陈**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7
2025-04-01
劳务合同纠纷
张**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8
2025-04-01
劳务合同纠纷
张**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9
2025-04-01
劳务合同纠纷
张**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10
2025-04-01
劳务合同纠纷
马**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
莘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9
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塘河泰易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1
2025-05-20
(2025)鲁1522民初265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与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3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7-01
2025-05-14
(2025)鲁1522民初244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与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2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消行罚决字﹝2025﹞第500007号
2025年1月3日,通州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项目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的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施工现场一层西侧安全出口处存放机械设备和钢筋妨碍安全疏散,尚能够通行且当场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1-6中较轻违法裁量情节;该单位在建工程内部一层存放可燃施工材料,不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通州区消防救援局
2025-02-19
2
京通新华街道罚字﹝2025﹞0007号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5年2月18日23时0分,执法人员到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砌筑作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经责令,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当场改正了违法行为。
200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5-02-18
3
京通新华街道罚字﹝2025﹞0002号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5年1月6日2时0分,执法人员到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经责令,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当场改正了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5-01-06
4
京通新华街道罚字﹝2024﹞0147号
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4年12月1日2时0分,执法人员到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经责令,北京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当场改正了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4-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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