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卤咖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旭峰 | 注册资本:7.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ELJU0N5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49号盛世龙城1栋115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138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3日经核准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期间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当事人于2026年3月15日从湖南卤湘食品有限公司购入2包(2斤/包)“卤虎皮鸡爪”,购进价为68元/包;于2026年3月18日购入4包(2斤/包)“卤牛肉”、(3包1斤/包)“卤鸭翅”,购进价分别为160元/包、19.5元/包。
2026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冷藏柜内发现1袋生产日期为2026/03/15 16:00的“卤虎皮鸡爪”、1袋生产日期为2026/03/18 16:00的“卤鸭翅”、1袋生产日期为2026/03/18 16:00的“卤牛肉”,保质期均为6天,均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检查时“卤虎皮鸡爪”和“卤鸭翅”已开封使用,“卤牛肉”未开封。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在本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卤鸭翅”“卤虎皮鸡爪”“卤牛肉”予以销毁。
根据抽查的销售记录显示,在上述“卤虎皮鸡爪”“卤牛肉”过期后,当事人销售过上述食品,以及使用上述食品制作的菜品。但当事人未建立食品使用台账,无法确定上述食品过期后的具体使用数量,因此无法核算其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因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并已当场销毁,且无法核算其违法所得,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