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昌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6584312971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环江思恩镇桥东路112号中兴商贸城2号楼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2
(2025)桂1202民初6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池市正友粮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杜**,环江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
2026-04-20
(2025)桂1202民初6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池市益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江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11-08
(2024)桂1226民初186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覃**
环江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环市监处罚〔2025〕120号
当事人2011年10月12日依法登记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2023年6月6日,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当事人不定期从广西闲不咸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由广西孙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系列预包装瓜子,瓜子上架销售时打开包装放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以散装食品的形式销售,当事人上架新的瓜子时,未将容器内上一批次剩余的瓜子完全清空,直接补充新的瓜子,将新瓜子与旧瓜子混合销售。2025年9月19日,当事人从广西闲不咸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由广西孙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12日生产的2.5kg装“原味香瓜子”2包,将其中1包拆包后放入上述容器与容器中原来剩余的瓜子一起售卖。2025年9月23日河池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抽样人员对当事人在售的瓜子开展抽样检验,抽取样品时,当事人陪同抽样的人员提供了未拆封的1包上述2025年9月19日购进的2.5kg装“原味香瓜子”给抽样人员作为基础样品,并表示上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的瓜子与其提供的未拆封瓜子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产品,因样品量不够,抽样人员从上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取了一部分瓜子,与上述未拆封的2.5kg装“原味香瓜子”混到一起作为样品,抽取的样品总重量为4.04kg,样品登记的名称为“原味香瓜子”。2025年9月25日,当事人又从广西闲不咸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由广西孙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12日生产的2.5kg装“原味香瓜子”2包,拆包后放入上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继续售卖。2025年10月28日,河池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SP2025-2455)判定当事人2025年9月23日在售的原味香瓜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指标≤0.08g/100g,实测值1.4g/100g),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10月31日,本局送达上述原味香瓜子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同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当事人陪同检查的人员表示上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的瓜子与抽检不合格的瓜子为同一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将上述贴有“原味葵瓜子”标签的透明容器里剩余的瓜子全部扣押,扣押数量1.64kg。当事人上架新的瓜子时,未将容器内上一批次剩余的瓜子完全清空,直接补充新的瓜子,将新瓜子与旧瓜子混合销售,无法查证具体哪个品种哪个批次的瓜子于哪个时间点过氧化值超标,从可追溯的涉及抽检不合格批次的9月19日算起,当事人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销售涉案瓜子9.73kg,销售单价29.60元/kg,货值金额及销售收入均为287.90元。本局扣押瓜子1.64kg瓜子,按29.60元/kg的销售单价计算,货值48.54元。综合当事人销售数据和本局扣押情况,认定涉案瓜子合计11.37kg,货值金额合计336.44元,当事人销售涉案瓜子违法所得287.9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瓜子1.64kg;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捌拾柒点玖零元(¥287.90);
3.罚款捌仟元整(¥8000.00)。
8000.00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