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臻品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振云注册资本:5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055270999F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辰兴路与龙岩道交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9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74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10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辰兴路与龙岩道交口的经营场所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厨房内发现有1部传菜梯正在使用。当事人未能提供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且上述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传菜梯),执法人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津辰市监特令〔2025BC〕第14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限期办理使用登记,按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025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报经分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5日对上述涉案传菜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于2025年11月13日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到2025年12月13日。此案于2025年12月13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19年开始在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辰兴路与龙岩道交口经营,当事人店内有1部传菜梯在用。至2025年10月15日案发,当事人在用的上述传菜梯尚未经过定期检验。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传菜梯)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2
津辰市监处罚﹝2023﹞609号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
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