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伟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华山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776610092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萧山区北开发区建设4路111号4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1-22
(2018)浙0109民初235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杭州鼎盛服装有限公司,杭州伟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张**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03
2019-01-25
(2018)浙0109民初235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与杭州鼎盛服装有限公司、杭州伟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403123.15元
民事案件
2
2019-06-18
2019-05-10
(2019)浙01民终20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杭州鼎盛服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6﹞11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5年11月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丽水市质量****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喜庆组合炮(烟花爆竹)进行检测,根据检验报告(1253501485)内容显示:依据《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对所抽样品的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主体稳定性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6年1月9日签收,并表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据当事人陈述,涉案不合格喜庆组合炮(烟花爆竹),采购自生产厂家萍乡市**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货数量为10箱160个,单价是100元每箱,共计1000元。剩余7个为抽样的备样,存放于当事人仓库,其他均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8元每个。故货值金额为1280元,违法所得为267.75元。当事人索要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当事人表示不再销售此款产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以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67.75元,不合格烟花爆竹7个;2.罚款人民币19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以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67.75元,不合格烟花爆竹7个;2.罚款人民币1900元。
19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