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永生华板面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雪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5T3PA9A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赤龙澜园底商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罚〔2024〕125号
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西青区永生华板面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店内销售酒水的货架上发现3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3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上述产品在外包装标签上均印有“牛栏山”商标,外包装标签均标识委托生产商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现场经商标被授权委托人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上述产品的产品鉴定证明,授权委托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下达询问通知书。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牛栏山”商标权利人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刚强酒水批发站,负责人杨建刚(身份证号120222197907264214)进行打假、产品真伪鉴定工作,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天津市西青区永生华板面店销售的侵犯商标权的产品的鉴定证明,经查,天津市西青区永生华板面店并未保留针对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销售记录,当事人自述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进购了3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也只进购了3瓶。并表示并不知道上述产品为侵犯商标权的产品,当事人表示上述产品卖的较慢,销量较小,当事人表示是有人开车到自己店里铺货,说让自己买买看,回头再给钱。所以当事人未保留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也未支付采购费用,也不知道进价是多少。当事人表示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售价为10元一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售价为15元一瓶。综上,货值金额为75元(10×3+15×3),违法所得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和采购记录,无法核实计算,所以违法所得计算,为0元。
1、警告。 2、处罚款5000元。 3、没收3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3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
5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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