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哈喽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Q8L642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泰大厦1121-112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6〕1-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1日与受委托方内蒙古香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协议(合同),其中明确由当事人甲方提供商标、包装及印刷品。涉案的哈喽玉米产品,于2026年2月份左右开始由内蒙古香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始生产,该批产品的外包装为礼盒装,共制作150套礼盒包装,1套礼盒放10支玉米,单支玉米使用真空包装袋并载有产品信息,截止查获之日共生产礼盒50套,使用500支玉米包装袋,剩余包装袋存放于内蒙古香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品售价每支玉米2.8元,截至查获之日销售150支,共计420元。经核查,该批产品外包装袋印有委托方当事人信息,受委托方内蒙古香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外包装礼盒使用商品条码6977654310196为委托方当事人注册商品条码,单支袋装商品使用条码6975765351565为受委托方注册商品条码,因包装制作方即当事人疏忽误使用受委托方商品条码,当事人未对该批次产品包装袋进行详细审核,当事人已对上述商品进行召回。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并签字确认。
《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
委托加工产品的,受托人应当使用委托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并将委托人名称标注在产品或包装上。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