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梅县尚品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国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DE9GF1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梅县黄梅镇四祖路鑫苑大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4
2020-02-03
(2020)鄂1127民初168号
全**与黄梅县尚品生活超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3〕114号
经查:2023年3月22日,当事人从黄梅县小池镇李旺花蔬菜经营部购进上述批次的“辣妹子(辣椒)”计2件(每件扣除包装筐净重9kg,也就是共购进18kg),购进价格65元/件(相当于购进价格7.2元/kg),销售价格7.96元/kg,货值金额143.28元。2023年抽检当天抽样基数为5kg,样品数量为1.56kg,抽检样品由承检单位按销价购买。截至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之日,当事人已将上述不合格“辣妹子(辣椒)”销售了17.4kg,剩余的0.6 kg“辣妹子(辣椒)”为生鲜销售损耗,销售收入合计138.50元,由此获取的违法所得为13.2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6月7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本局拟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3.22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并处以50013.22元罚款,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你违法所得13.22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并处以50013.22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