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泽世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美丽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3MA1AX8XBX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92号5栋1单元1层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3]62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1页,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页,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一份1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由当事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一份1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委托情况。
3.2023年2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3页,证明现场检查相关情况。
4.2023年2月23日及2023年4月3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询问时制作的询问笔录两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通过网络销售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情况。
5.协助调查函及回复函一份4页,证明涉案药品在京东平台销售情况。
6.当事人提供的涉案药品出库复核单一份1页,证明涉案药品合法来源。
7.当事人提供的涉案药品验收入库记录一份1页,销售记录一份3页,京东平台购物清单一份1页,证明涉案药品购进验收及销售情况。
8.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一份1页,证明涉案药品购销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证据提供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经执法办案人员查证属实。
罚款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75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