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弓棚镇谷小峰生鲜火锅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谷春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C1TWTMXT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弓棚街道南北街农贸市场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5
(2025)吉0182民初2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
榆树市弓棚镇谷小峰生鲜火锅超市
榆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238号
榆树市弓棚镇谷小峰生鲜火锅超市,注册地址在榆树市弓棚镇弓棚街道南北街农贸市场对面,经营者为谷春峰,经营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2025年1月6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先生通过现场在该超市购买的羊肉未检疫。经执法人员调查,反映人购买的羊肉确实未经动检部门检疫,举报情况属实。该超市于2025年1月3日屠宰第一只羊售卖,此外未经营过其它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肉,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共计售卖羊肉98斤,售价28元/斤,货值金额2740元(实收),违法所得2740元。
2025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编号1220182002025010482916806号举报单,称2025年1月3日,举报人在榆树市弓棚镇谷小峰生鲜火锅超市花费2740元购买98斤羊肉,购买后经询问经营者得知,投诉人所购买的羊肉全部未经过检疫、检验,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超市于2025年1月3日屠宰第一只羊售卖,此外未经营过其它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肉,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共计售卖羊肉98斤,售价28元/斤,货值金额2740元(实收),违法所得274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减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740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