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英飞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涂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60F8CJ3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御景华庭600号17幢1-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1
(2023)渝0116民初5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鸿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何*,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古*,重庆英飞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
2023-05-24
(2023)渝0116民初5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鸿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何*,古*,重庆英飞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津市监企吊字[2026]第006154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