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振源花舍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路祥注册资本:6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000MACEWJB16P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大街以西审计局办公楼以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白山市监处罚〔2025〕44号
经查,1.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展艺花生碎和可可烘焙燕麦片,货值金额为224.12元(花生碎15.95*1+可可烘焙燕麦片10.98*19)。因住店客人均以自选方式进餐,无法区分早餐中各餐品价格,无法计算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所得。 2.当事人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持续三个月以上)。 3.当事人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当事人涉嫌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持续三个月以上,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结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232项、第237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展艺花生碎1袋;有间谷坊可可烘焙燕麦片19袋; 3.罚款113000元。
113000.00元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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