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胡家庙乐购便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430MA6XT4X907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胡家庙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淳烟处﹝2023﹞第L6104300006号
2023年8月21日13时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任敏、高思奇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陕西省咸阳市淳化胡家庙乐购便利超市(持证户张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张梦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在其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处一角发现非本门市激光打码卷烟兰州(硬精品)20条、白沙(硬精品二代)6条、黄山(印象一品)4条、延安(软)10条、好猫(细支长乐)2条、娇子(X)1条、长白山(777)2条、云烟(细支云龙)1条、黄鹤楼(天下明楼)1条、黄果树(长征)2条、云烟(紫)2条、云烟(苁蓉)1条、云烟(福)1条,共计壹拾叁个品种伍拾叁条卷烟。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批卷烟符合真品卷烟特性。现场负责人张梦雇员王东启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来源证明,上述卷烟32位喷码当场已经张梦雇员王东启确认。当事人张梦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具体品种数量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淳烟存通字2023第012-013号]),并告知当事人张梦七日内到咸阳市淳化县烟草专卖局稽查队接受处理。执法现场无财物遗失、物品损坏。现查明:当事人张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张梦送货时以烟抵的货款。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张梦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0年国产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0〕58号),核定当事人张梦违法进货总额为463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张梦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梦作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4630.00元10%的罚款计463.00元的行政处罚。
463.00元
淳化县烟草专卖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