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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闻若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8MA6W7R631T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丰景路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5
(2026)沪0105民初464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李**,赵**,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壹行贝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西安马上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5
(2026)沪0105民初4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李**,赵**,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壹行贝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西安马上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6-03-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好运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2
(2024)陕0104民初17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陈**,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王**,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5
2023-11-02
(2023)陕0103民初171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裘*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13
(2024)陕0104民初17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陈**,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5
(2024)陕0104民初17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陈**,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7
2023-11-02
(2023)陕0103民初171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裴*、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14交罚﹝2026﹞0111号
2026年 03月 26日 09时 34分,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永、杨宁巡查至临潼区兵马俑高速路收费站附近时示证检查,发现柯长安驾驶陕 AAV0909车辆于 2026年 3月 26日 08:19:55通过滴滴平台接单,由西安南门古城墙希尔顿欢朋酒店大堂东侧载 4名乘客到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乘客支付车费 77.10元,司机收取车费 65.00元(含 13元高速费)。该车所有人为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车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租赁。驾驶员不能当场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执法现场全过程录像记录。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04-22
2
陕0114交罚﹝2026﹞0106号
2026年 03月 16日 10时 10分,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永、杨宁巡查至临潼区兵马俑第二停车场东侧附近时示证检查,发现胡保军驾驶陕 ADW0000车辆于 2026年 3月 16日 9:30通过喜行平台接单,由云朵酒店(西安市中医医院地铁口店)载 1名乘客到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乘客支付车费 53.00元,司机收取车费52.00元。该车所有人为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车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租赁。驾驶员不能当场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执法现场全过程录像记录。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04-21
3
陕0115交罚202649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55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4
陕0115交罚2025134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5
陕0112交罚﹝2025﹞87号
2025年 7月 11日 10时 06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靖靖、王高利与灞桥交警在西安市灞桥区灞桥高速路收费站出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邓阳驾驶陕 AB36378北京牌小型轿车收到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招商依云曲江-北门前往西安市灞桥区 MAY健康皮肤管理中心,邓阳手机当时显示本趟订单金额为26.67元,乘客手机显示全程 33.40元。该车行驶证显示所有人是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定使用性质为租赁,检查现场驾驶员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有录像。经查明,西安悠悠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情邓阳从事网约车营运行为,为其提供车辆陕 AB36378,每月收取租金 3680元,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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