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351570961D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3号院4号楼7层70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28
(2021)豫1323民初21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4
2021-07-27
(2021)豫1323民初21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世纪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12
2020-12-28
(2020)豫1503民初76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席**与陈**、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58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5-12
2020-12-28
(2020)豫1503民初76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席**与陈**、***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58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1-20
2019-08-07
(2019)豫1323执1431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与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世纪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31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9-09-27
2019-08-07
(2019)豫1323执143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与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世纪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31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昌兴寿镇罚字﹝2025﹞170002号
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兴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影响了本市生活垃圾管理。
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兴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影响了本市生活垃圾管理。
3000.00元
兴寿镇政府
2025-01-17
2
京丰看丹街道罚字﹝2024﹞000461号
2024年9月26日00时55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丰台科技园东三期1516-53地块未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
2024-09-26
3
京丰看丹街道罚字﹝2024﹞000090号
2024年3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3月9日市级三监联动线索汇总,经核实,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B地块项目”存在裸露土方未苫盖问题。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4年3月9日移送本行政机关,本行政机关遂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3月9日11时1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到达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B地块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裸露土方未苫盖问题区域已经苫盖完毕。裸露土方未苫盖问题区域实际负责的施工单位为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区1516-53B地块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长3米,宽3米,面积为9平方米。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
2024-03-14
4
京丰看丹街道罚字﹝2024﹞000047号
2024年1月25日11时1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B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长3米,宽3米,面积为9平方米。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
2024-01-29
5
京海青龙桥街道罚字﹝2023﹞000419号
2023年12月19日9时40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西门北侧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内有未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行为。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其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之前改正上述行为。
2023年12月19日9时40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西门北侧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内有未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行为。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其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之前改正上述行为。<br/>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br/>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行为。本行政机关已于2023年12月20日向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20日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青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3-12-20
6
京海青龙桥街道罚字﹝2023﹞000402号
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经现场检查,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15号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有将场地内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经查,运输行为持续2天。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9时20分起停止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
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经现场检查,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15号海淀区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有将场地内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经查,运输行为持续2天。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9时20分起停止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br/>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br/>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为,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br/>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5日向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br/>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5日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青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3-12-05
7
京海青龙桥街道罚字000363号
2023年11月10日00时08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中关村北大街清华西门北侧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有夜间施工的行为,使用挖掘机进行土方挖掘作业产生了噪音,无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行为。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其已于2023年11月10日00时50分起停止上述行为。
2023年11月10日00时08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中关村北大街清华西门北侧水磨地区集体产业项目施工工地有夜间施工的行为,使用挖掘机进行土方挖掘作业产生了噪音,无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br/>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br/>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0日00时50分起停止了夜间施工的行为。本行政机关已于2023年11月10日向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1月10日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br/>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青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3-11-10
8
京丰看丹街道罚字﹝2023﹞000417号
2023年7月12日00时55分,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B地块项目施工现场内未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
2023-07-12
9
昌消行罚决字﹝2023﹞第200116号
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现决定给予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5-22
10
海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14号
2023年03月25日10时38分(接警时间),位于西三旗街道雪梨澳乡A区西侧工地(起火地址)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动火作业人员马太国在三层切割作业时,溅落的火花落到一层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存在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给予处罚。
2023年03月25日10时38分(接警时间),位于西三旗街道雪梨澳乡A区西侧工地(起火地址)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动火作业人员马太国在三层切割作业时,溅落的火花落到一层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北京金诚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存在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给予处罚。
20000.00元
海淀消防救援支队
2023-04-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5-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