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浚县铭川食品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铭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621MA9N83RLXF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溪万邦农产品批发市场院内熟食区A17栋-16-17-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浚市监处罚〔2026〕70号
2026年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浚县卫溪万邦农产品批发市场院内熟食区A17栋-16-17-18号的浚县铭川食品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在当事人销售区域发现卧龙岗牌火锅川粉共5包,净含量180克,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日,保质期8个月,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发现的卧龙岗牌火锅川粉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详见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浚市监强制〔2026〕WX0120-1号),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浚市监财单〔2026〕WX0120-1号)。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浚市监责改〔2026〕WX0120-1号),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21日报请主管领导立案调查。 2026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2026年1月30日,负责人李铭川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30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为初次违法,当事人提供不出进货凭证,故将扣押的5包卧龙岗牌火锅川粉认定货值金额为30元。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无异议。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卧龙岗牌火锅川粉5包; 3.处罚款叁佰元整(¥300元)上缴国库。
300.00元
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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