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南关镇胖子熟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元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9MA0HH31Q2R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南关村新建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99号
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调查,经抽样检验的不合格的生花生米的具体情况是:当事人于2025年7月27日在灵石县翠峰镇兴群水产门市部购进生花生米16斤,进货价格每斤4.5元,销售价格每斤5.5元,除去抽样样品6斤外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5.5元×16斤=88元,进货金额4.5元×16斤=72元,销售利润16元。涉案金额88元,违法所得88元。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1.没收违法所得88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