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宁市悠梅食品商行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灵凤注册资本:0.4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1481MA50UR1D6L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兴宁市兴城商业城中心批发市场内一东11NO:6号、一东10NO: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烟处﹝2025﹞第28号
2025年04月15日10时42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钟良(19080352004),潘志威(19080352030)等,在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商业城中心批发市场内一东11NO:6号、一东10NO:11号的经营场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商业城中心批发市场内一东11NO:6号、一东10NO:1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不在现场。现场负责人朱海锋配合调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双喜(硬经典)33条、双喜(硬金五叶神)14条、芙蓉王(硬)2条、双喜(硬经典1906)4条等4个品种,共计53条。上述卷烟32位条码全部被刮码。现场负责人朱海锋对所查卷烟无法提供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和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当事人钟灵凤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请示我局领导批准,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以上执法全过程已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处以按其进货总额捌仟零玖拾元整(8090元)的8%罚款,即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柒元贰角(647.2元)的行政处罚。
647.20元
兴宁市烟草专卖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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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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