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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健安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敏霞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6W0LB6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南路11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0
(2024)吉05民终714号
合同纠纷
吉林德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市健安大药房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22
(2024)吉0502民初663号
合同纠纷
新余市健安大药房
吉林德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药处罚〔2023〕43号
新余市健安大药房涉嫌经营劣药案“净山楂”。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罚。
6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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