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华厦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远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3101MA4R2LBB7F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团结东路45号全部(原州工程公司综合大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9
2025-07-14
(2025)湘3101民初2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首市裕丰生鲜有限公司;湘西华厦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州市监处罚﹝2023﹞40号
经查实,当事人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统一信用代码:91433101MA4R2LBB7F,注册地位于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团结东路45号(原州工程公司综合大楼),法定代表人为彭锦。经营范围包括综合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案广告由当事人提供样件,委托湘西绿意满庭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发布,并签订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发布期为1年,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制作发布费用2500元。广告内容“湘西华厦医院,看妇科治不孕生宝宝到华厦,试管婴儿绿色直通车,原州人民医院大妇产科主任武凤芝长期坐诊”,广告内容涉及利用卫生技术人员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并未经医疗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