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善(台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坤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D08T1H9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万达广场4幢1601 、1602 、1603、 1624(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市监处罚﹝2025﹞142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信息咨询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宣传不实内容的,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中宣称虚假内容,上架“(面谈)签发律师函”等不实业务。<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为信息咨询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宣传不实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其提供服务的资格资质、用户评价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中宣称虚假内容,上架“(面谈)签发律师函”等不实业务的行为,系通过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对其服务、业务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款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为信息咨询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宣传不实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其提供服务的资格资质、用户评价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中宣称虚假内容,上架“(面谈)签发律师函”等不实业务的行为,系通过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对其服务、业务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