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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豆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项燕旦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5MA2DK6KY3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7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24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05月06日,生产了544斤油豆腐(油泡)。2024年05月07日,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油豆腐进行抽样检测。2024年06月06日,经检测,上述食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作为生产者,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43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罚没款11043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作为生产者,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43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罚没款11043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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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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