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甄文庆副食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甄文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650CP0T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武清区大黄堡乡朝阳里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崔罚〔2024〕6号
经查,当事人有《营业执照》(注册号:120222600350888)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备案编号:YB21200140025063),经营场所在武清区大黄堡乡朝阳里小区,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蔬菜零售。当事人于2022年12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从天津市武清区金鑫副食调料批发部购进“好人家”酸菜鱼调料10袋(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9日,保质期:十二个月,净含量:220g),购进价格为 元/袋,售价为 元/袋,保质期内销售了 袋,超过保质期后(2023年12月10日)销售了1袋,剩余1袋被我局于2024年1月8日依法扣押。当事人于2021年12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从天津市武清区金鑫副食调料批发部购进“好人家”水煮鱼调料 袋(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98g),购进价格为 元/袋,售价为 元/袋,保质期内销售了 袋,超过保质期后(2023年12月10日)销售了 袋,剩余3袋被我局于2024年1月8日依法扣押。本案货值金额为 元( 元/袋× 袋= 元),违法所得为 元( 元/袋× 袋= 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好人家”酸菜鱼调料1袋、“好人家”水煮鱼调料3袋;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没合计1003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