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钦州市钦南区盛美家电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春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02MA5Q7MQ38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南路86号房屋临街铺面2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市监处罚〔2024〕65号
当事人未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此被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直至2023年12月8日才补报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报告信息,李春香陈述由于其疏忽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500.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2
钦南市监处罚〔2023〕273号
2023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到位于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南路86号房屋临街铺面2间的当事人店铺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里发现了待售的“好日子”等12种共15台家用燃气灶(灶具)及“红莹调压器”等4种共12个调压器(减压阀)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410-2020”及“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输出压力均应不可调节。”的规定。
1.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2种共15台家用燃气灶(灶具)及4种共12个调压器(减压阀); 2.处违法货值金额1565元的二倍罚款,即人民币3130元。
3130.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