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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应文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668265623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文明街昆明老街正义坊A2幢3层9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6
(2025)云0102民初552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盈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21-09-01
(2021)云0102民初83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中实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7
2023-12-19
(2023)云0102民初18433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朱**、李**与王**、李*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5﹞第0090号
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正义坊购物中心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5年8月20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杨丽伟、钱曦对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文明街昆明老街正义坊A2幢3层91号,法定代表人:应文华]管理的正义坊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大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区域未非消强切;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排烟口未检测到风量)的违法行为,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昆五消限字〔2025〕第0219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 年9月14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9月15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杨丽伟、钱曦依法对该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仍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区域未非消强切;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排烟口未检测到风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鉴于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态度较好,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给予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6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6
2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5﹞第0083号
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正义坊购物中心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5年8月20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正义坊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大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区域未非消强切;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测试时,地下二层车库部分排烟口未检测到风量,均为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你单位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依法从重处罚
给予昆明老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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