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和政路新益达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永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2MA738XJA9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27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3】230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者杨永杰将售出后客户又退货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的“剑南春”白酒2瓶(批号分别为:431903220426140980000000、431903220426140990000000);净含量500ml的“五粮春”白酒2瓶(批号均为2021/05/18),上述4瓶白酒被摆放于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柜上准备销售,标示售价分别为:剑南春(52%vol、500ml)每瓶380元,五粮春(50%vol、500ml)每瓶18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白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能证明是其合法取得情形的证据材料,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及生产厂家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依照当事人标示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1120元。截止2023年9月13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之时,侵权商品无销售记录。
1.对城关区和政路新益达商行进行了罚款;没收剑南春2瓶,五粮春2瓶。
2.对城关区和政路新益达商行你单位处以 34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400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
34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