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付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2MA45XBD01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岳村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
2024-01-3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3
2024-01-2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4
2023-07-04
(2023)豫0782民初2216号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赵**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5
2023-04-10
(2023)豫0782民初2216号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赵**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6
2023-03-20
(2023)湘0302民初8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刘**,陈**,罗**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韩**,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心支公司,榆林市北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尚**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7
2022-05-18
(2022)晋0581民初10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祁县盛世远东贸易有限公司,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公司,高**,秦**,任**
高平市人民法院
8
2022-04-21
(2022)豫07民终156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别**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4-21
(2022)豫07民终156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赵**,赵**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2-17
(2021)豫0782民初630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
赵**
辉县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30
2025-06-27
(2025)豫0782民初2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华民等与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7470.52元
民事案件
2
2023-04-28
2023-03-22
(2023)湘0302民初8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陈**等与韩**、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769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4-28
2023-02-28
(2023)湘0302民初7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陈**等与韩**、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3
2020-12-08
(2020)豫0782民初5437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王刚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38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0-20
2020-09-16
(2020)豫0225民初36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等与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6777.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1-09
2019-12-16
(2019)豫0704民初1236号
返还原物纠纷
张**与别**、赵**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3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0
2019-11-21
(2019)豫0704民初1236号
返还原物纠纷
张**、别**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0408交罚当罚决字〔2024〕52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永年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19
2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613550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200元
2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6-18
3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613551号
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因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七条给予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6-18
4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613549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辉县市众合物流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300元
3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