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宏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0MACT6QJE4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街道新蒲村“日月星城”城市综合体7号楼29-5/6/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6﹞237号
当事人于2025年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在遵义市范围内上海三菱品牌电梯的安装销售维保及其它售后服务。当事人与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新蒲新区第二分公司签订维《产品保养服务合同》,负责新蒲日月新城合力超市入口处两台电梯(自动人行道)的维保,电梯编号:119606、119603,服务期限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2026年2月23日,当事人对1#电梯维保后其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026年8月3日,当事人对这两台电梯维保后没有填写维保记录。2026年8月19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新蒲新区日月星城合力超市两台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未填写维保记录和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电梯管理员签字确认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保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七条:“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相关规定,构成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的违法行为。另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发现当事人有同类违法记录。
罚款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