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罐头嘴镇农机先忠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谈先忠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070599872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罐头嘴镇罐头嘴居委会(交警队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现查明汉寿县罐头嘴镇农机先忠加油站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汉寿县罐头嘴镇农机先忠加油站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常德市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4-25
2
汉市监行罚(2024)23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车用尿素溶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60000元。罚没款合计66000元
6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3
汉市监行罚(2024)23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车用尿素溶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60000元。罚没款合计66000元
6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