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小满来了烘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雅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1022MA35PKAD8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泰伯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黎市监处罚〔2026〕23号
经查证,当事人利用美团平台及微信接单小程序接单,小程序内的商品为“咖啡巧克力碱水包、海盐奥利奥提拉米苏、柚子抹茶巴斯克、抹茶遇上巧克力、玫瑰荔枝切块、奥利奥软欧、芋泥咸蛋黄肉松欧包、咸蛋黄欧包、黑巧脏脏包、榴莲软软、开兴果奶酥碱水、老奶油面包、玫瑰海盐吐司”共13款,经审核当事人提供的原料进购数据,印证当事人近年未制作裱花蛋糕,无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着色剂);印证当事人所销售的蛋糕、面包无需使用执法人员查处当日的过期食品原料,但当事人将其放置于操作间货架和冷藏柜内,处于其实际管控范围,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依法负有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当事人未及时清理已过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放任过期食品留存于食品加工区域,存在食品安全管控疏漏,未及时清理,构成未履行库存检查、及时清理义务的违法事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属于未及时处置、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小程序页面的商品“咖啡巧克力碱水包”使用巧克力豆作为原料,当事人于2026年2月2日进购4袋(共2000克)。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原料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进购食品原料时未履行经营者义务,知晓“巧克力豆”原料包装无标签标识,基于对上游供货商的信任,仍收购储存于冷藏柜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未履行经营者义务审核食品原料的事实。
经调查,无销售单据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使用此前制作销售的“巧克力碱水包”使用了无标签标识的巧克力豆原料,无法认定当事人以此食品原料获利,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违法所得应当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直接相关,是当事人基于该违法行为直接获得的款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对当事人未及时处置、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进购食品原料时未履行经营者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规定,拟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登记或者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 ”的规定,拟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共108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52种(共59件),无标签标识信息的巧克力豆4袋;并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综上,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合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共108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52种(共59件),无标签标识信息的巧克力豆4袋;
三、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